邯郸公积金缴存基数最新规定及解读

邯郸 更新于:2025-07-11 17:18
  • 额河诗韵

    截至我所知的信息,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最新规定如下:
    1. "缴存基数范围":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通常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具体范围由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收入水平确定。
    2. "调整时间":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通常与年度工资调整同步进行,一般每年调整一次。
    3. "调整方法":调整时,职工的缴存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并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进行调整。
    4. "缴存比例":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通常为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5%-12%,具体比例由职工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
    以下是针对上述规定的解读:
    - "缴存基数":缴存基数是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基础,直接关系到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应准确提供自己的月平均工资,确保缴存基数准确。
    - "调整":缴存基数的调整旨在反映职工收入的变化,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与职工收入水平相匹配。
    - "缴存比例":缴存比例是职工和单位共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职工和单位应按照规定比例缴纳,不得随意调整。
    - "合规性":职工和单位应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能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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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mandazxf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规定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关数据,2025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23229元。

      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本年邯郸市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武安市最低缴存基数为2200元;经济开发区、冀南新区、永年区最低缴存基数为2000元;峰峰矿区、肥乡区、临漳县、成安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涉县、魏县、馆陶县、大名县、广平县、磁县最低缴存基数为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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