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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公积金提取全攻略如下,以下情况你不可不知:
一、提取条件
1.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还款提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3. 租房提取:租赁住房且租金超过家庭年收入的5%; 4. 退休提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5. 离职提取: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6. 职业年金提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出国(境)定居; 7. 病亡提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二、提取流程
1. 准备材料: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相关证明材料; 2. 提交申请:携带以上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网上办理; 3. 审核审批: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到联名卡; 4. 提取到账:提取资金到账后,即可使用。
三、所需材料
1. 住房消费提取:购房合同、发票、契税完税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 2. 还款提取:住房贷款合同、还款明细、银行还款凭证等; 3. 租房提取:租赁合同、租金发票、家庭年收入证明等; 4. 退休提取:退休证、身份证等; 5. 离职提取: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等; 6举报 -
根据《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自住住房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
(五)离休、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八)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
(九)账户封存管理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的;
(十)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个人账户封存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的;
(十二)新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的;
(十三)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五)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六)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封存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且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十七)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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