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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的报考条件及对象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 具有符合申请任教学科要求的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 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7. 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8.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报考对象
1. 首次报考教师资格证的考生。
2. 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但需要报考其他学段或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的考生。
3. 已取得教师资格证,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考核的在职教师。
4. 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5. 持有外国国籍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工作或学习,且在中国境内有合法居留身份。
报考时,考生需登录河北省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hebeijszg.com/)进行报名,报名时举报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校生在读学校所在地在河北省。
(三)在河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当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条件、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四)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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