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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推出家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旨在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居民对家居进行升级改造,焕新居住环境。以下是对该政策的分析和解读:
一、政策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然而,部分家庭由于装修年代久远、材料老化等原因,导致居住环境质量下降。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邯郸市启动家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旨在推动家居行业转型升级,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二、政策内容
1. 补贴对象:邯郸市户籍居民,拥有合法住宅产权。
2. 补贴范围:主要包括房屋装修、家具购置、家电更新等方面。
3. 补贴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贴标准。一般来说,补贴金额在数千元至万元不等。
4. 补贴流程:居民需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房产证、装修合同等,经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补贴。
5. 补贴期限:政策实施期限为3年,具体时间以政府公告为准。
三、政策影响
1. 提升居民生活品质:通过补贴政策,鼓励居民对家居进行升级改造,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品质。
2. 促进家居行业健康发展:政策推动家居行业转型升级,有助于提高行业整体水平,促进产业升级。
3. 拉动消费:家装以旧换新政策将带动相关消费,举报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及《河北省家装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冀商流通函〔2024〕109号)等文件精神,为开展好我市家装以旧换新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期限
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河北省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文件正式印发。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对自住房装修改造(含局改、适老化改造)进行补贴。对购买符合要求装修产品和材料的,包括:成品家具、定制化家具、卫浴洁具、门窗、智能锁、适老化(无障碍)环境改善产品、热交换产品等七类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5%比例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次,每类补贴不超过2000元。
鼓励绿色消费,指导承办单位开列绿色产品、节能节水产品、智能化适老化产品清单,引导消费者优先购买绿色产品(建材)认证目录产品和节能节水产品。
三、补贴方式
本次促消费活动采用购买环节支付立减方式对消费者进行补贴,对承办单位进行资金使用核验并结算,按照消费者实际享受补贴先后次序进行核销,资金用完即止。
四、活动流程
(一)登录农行微信公众号小程序,进行身份实名验证,领取优惠券(三日内有效,失效后可重新申领);
(二)消费者在商家(承办单位)选择对应品类的补贴优惠券核券购买商品,支付立减;
(三)商家在小程序找到对应购买记录,补充商品信息;
(四)消费者在小程序填写收货地址,待收到商品并安装后在小程序补充收货凭证照片和商品安装完成的照片;
(五)消费者在购买产品七日内可退货(退货条件以承办企业现行退货管理制度为准),退货行为视同已使用优惠资格。
五、组织实施
(一)建立分级协调机制。建立市、县分级协调机制,由商务部门牵头,发改、工信、民政、财政、住建、水利、市场监督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做好家装以旧换新工作,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坚持标准引领。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工信、住建部门按照《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市监标技发〔2024〕34号)职责分工,强化家具、装饰装修产品、卫生洁具等家居产品质量标准和智能家居互联互通、风险识别标准的指导应用。
(三)对接承办平台。省级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农行“以旧换新”小程序)为我省统一家装以旧换新信息化平台承办单位,承办单位、消费者、商务主管部门通过统一平台完成消费者信息录入、提交相关证明、记录交易信息、进行交易审核等工作。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组织承办企业与平台进行对接,协助完成商品信息录入、机具安装、人员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农行平台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对活动期间出现的政策咨询、各类投诉、骗取补贴等问题和线索及时登记受理,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遴选承办单位。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补贴范围和金额等要求,遴选确定一批承办单位。选取承办单位不得设置含有违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内容的条款。
(五)建立退出机制。活动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承办资格,并列入黑名单,永久取消参与政府促消费活动资格。1.套取、骗取财政补贴资金;2.临时提价、虚假打折、以次充好、虚报产品信息;3.未按照承办要求及流程开展活动,不配合当地商务部门工作,影响活动开展;4.消费者投诉、群众举报数量大,限期未整改;5.因自身原因造成活动出现重大问题;6.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六)统一活动标识。承办企业需向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使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标识申请,由市商务局汇总上报省商务厅授权后方可使用活动标识。承办企业需在卖场、促销活动现场显著位置布置标识。严禁未经授权使用商务部以旧换新统一标识和省“焕新潮”活动品牌的行为,对违规经营者进行严厉查处。
(七)加强资金管理。政府补贴资金由承办单位先行垫付,商务主管部门对消费者销售补贴资格和交易数据等进行核验无误后每10天向承办单位划拨垫付资金。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审核、兑付,配合省有关部门对补贴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核查。
(八)强化培训宣贯。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向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会同具备条件的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利用闲置用房等场所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提供家具存放、家装信息咨询等服务。鼓励承办单位创新体验式家居消费场景,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支持物业服务公司与家居卖场、装修、回收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装修车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提供便利。各承办企业要向社会公布咨询热线,并在门店显著位置设置以旧换新咨询服务台,安排专人负责向消费者答疑解惑,宣传可享受补贴的条件、标准等方面政策。
(九)定期评估问效。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及时开展家装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及时优化工作机制和落实措施,按要求报送阶段性成果和相关数据。
六、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以旧换新工作,结合家装以旧换新职责分工,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单位对接沟通;要增加抽查力度,通过现场抽查、视频抽查等方式对已经完成的交易进行真实性确认;要密切关注工作动态及社会舆论动向,随时收集并反馈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工作调整;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跟踪问效,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滚动式跟踪审计,邀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全流程介入,及时完成审计并向承办单位拨付资金。要科学全面梳理汇总有关数据,力争全面落实好国家和省级有关政策、用足用好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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